山西发展靠内力,还要借外力。我省近日出台《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2017年版)》,这是山西历史上力度最大、涉及面最广、梳理最细的鼓励投资政策。省委、省政府放出大招,拿出了217条政策上的“真金白银”,创新一流引资政策,让投资者愿意到山西投资,放心在山西发展。《政策》是我省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投资营商环境的最新成果,对投资者来讲是一个重大利好。
2017年,我省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出台了鼓励投资的217条措施,其中,涉及“简政放权”“优化环境”的措施有17条。山西始终将为人民提供满意服务作为简政放权改革效果的重要指标,持续加大放权力度,做好放管衔接,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减少对市场干预
一是对市场,减少干预,简化办事程序。山西简化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取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预审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取消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取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预审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二是对自身,严格要求,规范政府招商行为。政府将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
能下放的权力尽量下放
一方面要大力放权,让市场更有效。凡是市场能做的就交给市场,省质监部门不再受理进口计量器具在销售前的检定申请。能下放的权力尽量下放,省环保部门将一些审批项目下放至市级环保部门。另一方面则是强化监管,让政府更有为。监管主要是事中事后监管,为了加强监管重大项目,省投资促进机构建立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电子督办系统,与省人民政府“13710”电子督办系统互联互通,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限时办结、超时预警、办结销号制度。
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一是建设统一信息平台,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二是成立专门机构,服务企业发展。山西成立省、市、县三级服务企业办公室,分级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三是提升服务理念,为企业办实事。对晋商晋才回乡投资的重大项目,市级投资促进机构实行全程无偿代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等相关手续。四是加大招商力度,提供财政支持。省财政设立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我省重大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活动。
简政放权永远在路上。我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矢志不渝地推进简政放权改革,从制约我省经济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企业最期盼的领域改起,破除制约市场活力的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廉洁、服务、高效的政府,做好深化改革的排头兵,用实实在在的简政放权改革成效为我省振兴崛起凝聚起强大动力。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并将其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予以扶持,发挥其在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社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2017年版)》中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鼓励创新发展,推动品牌建设
对于创新成果给予政策支持。对申请创新药注册的小微企业,免收新药注册费,对申请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小微企业,免收首次注册费。强化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鼓励企业在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引导中小微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管理,丰富品牌内涵,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企业独特竞争力。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及我省著名商标,每年对首次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5万元。
支持集群发展,打造“专精特新”企业
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在本区域内培育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完备、产业布局合理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对于产业集群效果明显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培育一批能够提供专业、独特、精细、新颖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生产、精细化服务等方式与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支持集群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发联盟或产业联盟,加强共性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
设立专项资金,助推企业发展
山西专门设立了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机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等的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产业基地,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并且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服务平台或机构开展的中小微企业服务,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并且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积极探索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且推广效用显著的担保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对中小微企业中一定比例的优秀经营者、投资者、管理人员等三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不超过1万元、1800元、1200元的培训经费。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等方式,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企业活经济才能活,企业强经济才能强。山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中小微企业在创业、孵化、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及时调整市场准入、融资服务、财税支持等方面不合时宜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放心投资、全心发展的政务环境,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创新活力,营造中小微企业百花齐放、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土地、人才、资金是经济增长的主要要素,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促进资源科学合理运用,使得资源利用达到帕累托最优。山西着重从土地、财税等方面引导企业科学利用各类资源,市场则是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为企业营造各类要素自由流动的环境。
土地:批准废弃土地10年内免征使用税
对于经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从使用之月起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通过限期开发、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开发利用土地。对于我省鼓励的新兴产业并且是重大晋商晋才回乡项目所需土地,给予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山西不断推进土地空间有序开发,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科技创新,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空间资源。
财税方面:鼓励创新创业,扶持重点领域
加强对创业的支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加强对重点行业研发的支持。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4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可以采取全额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等方式减低企业成本。对扶持种子期企业的投资公司给予补助。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山西在财政收入有限的前提下,持续加大对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开拓创新的积极性。
人才: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净收益奖励研发不低于70%
实现科研人员的价值,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所得净收益,对课题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奖励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70%。采取灵活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我省实行专用编制、人编捆绑、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周转池制度,对于杰出的一流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政策。破除户籍、地域等障碍,引进新型产业人才。对长期在我省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办理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公安部门办理对应时限的工作类居留证件。为了推动人才强省,山西强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调整职称评聘制度等,释放人才活力,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生产要素:大幅降低电力、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成本
一是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2017-2019年,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3分,大工业用电平均每千瓦时降低2.7分。降低省内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非居民购销价差不得超过0.80元/立方米,工业用气在降低后非居民购销价差基础上继续下浮,下浮幅度不低于5%。二是降低、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省内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经营机构的备用金额度,由70万元人民币降低至50万元人民币。暂停征收太原、大同缺建绿地补偿金和临时占用绿地费2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山西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引导要素供给,清理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收费,帮助企业减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基础设施:向社会资本开放垄断性行业的投资
向社会资本开放垄断性行业的投资,向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加强航空公司物流基础设施、运营、维修、培训基地等项目的建设,积极发展临空经济产业园。山西抓住一带一路的发展契机,积极引进技术、人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流的基础设施,为经济发展提供实体保障。
资源活、效益出、促转型。山西主动适应发展新形势,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动态更新要素政策,制定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要素的政策,破除阻碍发挥要素活力的体制机制,在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合理配置资源,达到最佳效应。唯有充分发挥每种要素效用,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山西以最全、最强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科学布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现代农业供给侧改革力度,从而培育新兴产业,增长经济新动能。
现代服务业:建成国家5A级景区奖励500万元
山西重视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景区,搭建省级文化旅游投资平台,建设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区,切实将文化旅游业加快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一是加大奖励力度。对创建成为国家5A级的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由原先的100万元增加为500万元。二是鼓励多元融资。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旅游业,依法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和收费权质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三是实施税收优惠。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山西鼓励支持展会咨询发展。对我省企业、商协会自主举办符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促进消费、推动我省结构转型的展会项目及引进国内外重大展会,根据展会规模大小及社会效应,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
山西多措并举推动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在土地方面,对公益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在养老设施建设补助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建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5000元、3000元。三是在日常运营方面,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新产业新业态:大数据企业建立国家级研究中心奖励500万元
山西对大数据等新业态给予大力支持。一是鼓励大数据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牵头制定大数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或单位,在标准公告并执行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二是鼓励大数据企业争取国家级研究中心。对于新认定为国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我省大数据企业或研究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三是鼓励大数据企业入驻政府投资的办公用房。省人民政府按年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其中,300平方米以内免房租;3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房租减半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
现代农业:重点支持6大特色农业发展区域
通过提供较长时期贷款、优惠税率等方式,助推农业企业发展。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在我省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按协议完成当年投资的农业产业化合作项目,享受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省级梯次企业扶持政策。山西整合出台新的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支持农业基础建设、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构建汾河平原、上党盆地、雁门关、太行山、吕梁山和城郊农业6大特色农业发展区域,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犹如经济发展之“双轮”,新兴产业是“驱动轮”,传统产业是“从动轮”,山西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高端科技、科学管理、顶级人才来驱动,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带动传统产业持续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山西成功转型发展。
我省鼓励支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传统动能,振兴实体经济,促进我省转型发展。传统产业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展协同制造、智能生产,推动制造、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焕发出新的生机。
以技术革新为导向,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
实施我省八大技改专项工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鼓励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一定规模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分层级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发展协同制造、系统集成等新模式,带动传统产业向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发展能源、纺机、交通等领域的装备制造业,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集合,提升山西制造水平,打造山西智造。
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山西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用贴息和补助方式,支持在我省境内实施的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绿色制造、军民融合、工业强基、公共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服务制造创新等方面的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化工艺流程,改善产品质量。
以融合发展为导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
山西积极推动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一方面利用技术创新大力推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攻克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另一方面,运用关键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鼓励传统企业利用高技术企业的智能机器人、柔性生产技术等,开展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企业、智能互联企业试点示范。
以激发活力为导向,为传统产业提供税收优惠
对瓦斯矿井抽采利用的煤层气,免征其资源税。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对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传统产业是我省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实体经济。若要成功转型发展,必须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关系。以最先进的技术、管理理念来改造传统产业,打造坚实的工业基础能力,与此同时,利用工业基础能力打造尖端、先进的新兴产业。山西客观认识转型发展中的传统产业,并且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前瞻的产业规划来改造提升传统行业,促进新旧动能的平稳、无缝衔接,实现我省振兴崛起的最终目标。